发布日期:2024-03-06 19:53    点击次数: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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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胡成中:建议优化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机制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车辉

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今年全国两会带来了优化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机制的建议。

他认为,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主导的公办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事业”;另一种是社会资本参与的“养老服务产业”。伴随老龄化社会到来,社会资本参与的市场化养老服务从原本的“补充作用”逐步转变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支撑力量”。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弥补家庭养老功能方面日益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5年2月,民政部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财政税费优惠和服务补贴等政策,激发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的积极性,为养老服务市场化发展创造积极的政策条件。2021年12月,民政部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专门强调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养老服务市场的重视和支持,也为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胡成中代表建议: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政府应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高财政补贴的效率,增加市场供给量,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引导和监管方面,政府应明确各类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和定位,推动错位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应主要承担兜底功能,为经济困难、残障孤寡等特殊群体提供基础养老服务。对于有经济能力和更高需求的老年人,政府可以提供补贴支持,鼓励他们选择市场化养老服务。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的监管,确保其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的合规性,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二、建立灵活、合理的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机制。

为了更好地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政府应探索建立灵活、合理的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机制。这种机制应该既考虑建设期补贴,以激励民间资本开办养老机构,又考虑运营期补贴,以激励民办养老机构稳健运营、长期服务。

胡成中代表表示, 政府可以采用混合补贴方式,即在建设期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一定的建设补贴,以减轻其初期投资压力。而在运营过程中,政府可以根据该机构的运营规范性、服务老年人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按年发放运营补贴。这种补贴方式能够更好地激励民办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供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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